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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区城市园林建设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5-11-02 浏览次数: 来源:定海人大

(2015年10月29舟山市定海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区人民政府:

舟山市定海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住建局局长朱兴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城市园林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区人大常委会专题调研组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自去年定海城区市政园林管理职能划转以来,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全面有序承接开展城区市政园林管理工作,城区绿化提升效果初显,城市生态廊道和公园广场等园林绿化建设不断推进。会议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城区园林绿化工作还存在着规划滞后,管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在品味、形象、质量、管理等方面尚需加强。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是提高认识,加大城市园林建设宣传力度。要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城市园林建设的作用和意义,引导动员居民和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种树绿化,大力开展爱绿护绿教育活动,努力营造爱绿护绿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使大园林的城市建设理念深入人心。要通过多种管理制约处罚手段,严防损林毁绿行为的发生。

二是规划先行,明确城市园林建设发展方向。要按照舟山群岛新区海上花园城市定位和“两美定海”建设的要求,借鉴外地先进经验,紧密结合定海的地域文化开展园林建设,要将城市园林建设列入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具体制订全区城市园林建设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实施方案,要以项目建设为龙头,扎实推进城市园林各项工作。

三是完善机制,形成城市园林建设工作合力。要扩大绿化养护监管工作面,做到公共绿地养护监管全覆盖。要探索建立实施有规划、验收有标准、质量有保障的重点工程全程监管机制。建立资金监管机制,严格按制度办事,确保专款专用,提高使用效率。要强化综合执法、住建、街道、社区等相关部门单位协作,加强对涉及园林绿化的违法及不文明行为的有效执法监管。要创新引入街道社区监督机制,选择有条件的开放式小区进行试点,提高养护质量,形成工作合力。

四是改造提升,强化城市园林建设形象品位。要依照城市总体规划,分阶段建设竹山、东山两大全景公园,加大定海公园改造提升力度,重新规划建设盆景园。要高质量推进城区存量绿地提升,高标准高规格打造昌洲大道、昌国路、解放路、环城东路等道路绿化景观,努力建成具有现代化园艺特色的城市样板示范道路;高起点推进老旧小区绿化提升改造工作,做到试点先行,逐步推广。要结合旧城改造,融合城市雕塑、建筑小品等园林要素进行布局,将都市气息、生态景观、古城文化有机地结合起来,充分展示千年古城、人文定海风貌。

五是加大投入,强化城市园林建设工作保障。要着力破解人、财、物紧缺的困难局面,运用市场机制聘请专业人才,缓解园林人才短缺难题。要建立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支持。要继续争取市对区的支持,将必需的配套房产和场地设施移交给定海,配足配齐各种专用设备,以利城市园林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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